隐私的两种类型:空间隐私与信息隐私的技术视角

本文深入探讨了隐私的两种类型:空间隐私和信息隐私,分析了在计算机和互联网环境中信息隐私的重要性,讨论了技术如何影响隐私保护,并提出了平衡技术便利与隐私保护的实用方法。

隐私的两种类型:空间隐私与信息隐私

互联网上有很多关于隐私的讨论。有些人说,只有那些有东西要隐藏的人才想要隐私。有些人坚持认为,隐私是一项人权,未经同意不应被侵犯。

这场辩论只有一个问题:什么是隐私?为什么有人想要它?这很少被定义——大多数人似乎只是假设“每个人都知道”隐私是什么,所以为什么需要解释?

嗯,我不是“每个人都知道”的忠实粉丝。事实上,隐私实际上意味着两种不同的事物,许多人互换使用它们而没有具体说明他们实际在谈论什么。因此,为了帮助澄清在线上的部分辩论,并希望阐明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这里提供一些关于隐私是什么以及人们为什么想要它的明确定义和讨论。

空间隐私

第一种隐私是“空间隐私”。这是控制谁可以进入特定物理空间的能力,可能是因为您在该空间中,并且不希望某些其他人进入该空间。在该定义中,“进入空间”包括任何能够感知空间的方法——例如,如果有人站在门外,耳朵贴在门上,他们就在侵犯您的隐私。如果有人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在您的房间安装摄像头,他们就在侵犯您的隐私。

这种形式的隐私不是隐喻性的。它不适用于物理空间以外的任何事物。它的字面意思是:“我希望或不希望您感知这个物理位置,并且我有选择和控制的能力。”

我们想要这种形式的隐私的最常见原因是我们希望保护某人或某物免受伤害,最常见的是我们自己。这种伤害可以是轻微的(我们不想被一直穿过我们房子的人打扰),可以是纯粹社交的(我们上厕所时关上门,因为我们知道其他人不想感知我们上厕所,我们可能也不想在这种状态下被感知),或者可以是极端的(一个戴面具和电锯的人不应该在我的衣柜里)。

关于这种形式的隐私的一个有趣的事情是,我们通常不认为动物、植物或物质对象能够侵犯它,即使它们未经我们许可进入空间。如果猫在您不希望它进入房间时进来,可能会很烦人,但您不会抱怨猫“侵犯了您的隐私”,对吧?

因此,当涉及到计算机程序时,这不是我们谈论的隐私形式,因为我们不认为计算机程序与我们同处一室是侵犯我们的空间隐私。我的文字处理软件并没有侵犯我的物理空间隐私,即使它“在房间里”与我在一起,因为它本身并不感知。唯一的例外是计算机程序将感知(声音或视觉)传输到我们不希望发送到的某个位置——那将是侵犯隐私,因为有人可以通过它感知我们的空间,而我们不希望他们这样做。当涉及到那种隐私时,侵犯是非常明确的。如果计算机程序未经我许可将我的空间的感知发送到任何地方,它绝对侵犯了我的隐私,对我没有用处,应该立即停止。

但在互联网上,这通常不是我们谈论的隐私类型。

信息隐私

第二种隐私是“信息隐私”。这是控制谁知道某些事情的能力。当我们谈论计算机程序和互联网时,这是我们谈论的最常见的隐私类型。

那么,为什么有人想要信息隐私?仅仅是因为他们正在做某些想对他人隐藏的事情吗?仅仅是为了犯罪或隐藏有害行为吗?嗯,有时是的。有许多人使用“隐私”的概念来保护自己免受法律或他人的道德排斥。可能正是因为这些人,隐私的概念才变得模糊不清——只要“隐私”是什么不清楚,那些实施了有害行为的人就更容易以“隐私”为辩护理由。

但这是某人想要信息隐私的唯一原因吗?对于一个正常人,没有做任何有害的事情——他们是否曾经想保持某些信息私密?

嗯,绝对有一个理性的原因让人们想要信息隐私,有趣的是,这与人们想要空间隐私的原因相同:个人或群体想要信息隐私,因为他们相信其他人知道该信息可能或将会比他们不知道它更有害。

这是一个非常直接的例子:我认为罪犯知道我的信用卡号码是有害的——远比他们不知道它更有害。

在某些国家,我阅读某个网站或在互联网上与某些人交谈的事实可能会让我被杀或入狱。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其他人知道我的浏览器历史可能非常有害,毫无疑问。

当然,如果一个人保持一切私密,他就无法生活。如果您用一枚25美分硬币支付一块糖果,接收那枚硬币的人现在知道您有一枚25美分硬币。他们可能知道您把它放在钱包里,或者您从裤子里掏出来。如果您没有戴面具,他们可能知道您长什么样。他们很可能还知道您有五根手指,并且您在某个时间在他们的商店里。简而言之,无论您做什么,为了生活,您必须与他人交换信息。您做的事情越多,您必须交换的信息就越多。

事实上,通常,其他人对您了解的信息越多,他们就越有帮助。银行知道我进行的所有交易,因此他们可以通过创建一个在线系统来帮助我,显示我的交易并让我搜索它们。该信息可以被银行员工看到,但我不认为这有足够的潜在危害来超过银行拥有它的明显好处。

我使用的网络浏览器知道我在某些网站的密码,因此它们可以通过将这些密码放入框中来帮助我,节省我一些打字时间。潜在上,有人可以从我的计算机窃取该信息,但发生这种情况的机会足够小,好处足够大,因此我认为在浏览器中保存密码是可以接受的。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信息的适当使用极其有益。不适当的使用才是有害的。

那么,谁决定什么是适当使用,什么是不适当使用?应该发送和存储什么信息,什么信息应该保持私密?嗯,这些是人们在辩论隐私问题时提出的基本问题——谁可以选择我的知识是否成为别人的知识?在我的信息发送之前,我应该被询问,还是应该只给我选择退出和删除信息的选项?是否有某些信息永远不应该发送?什么信息比其他信息更重要以保持私密?

尽管这一切远不如“空间隐私”问题那么明确,但这些问题通常可以通过“帮助与危害”方程来回答。一个人可能想问的基本问题类型是:发送和存储此信息是否会立即或潜在地伤害任何用户?(记住,“潜在”非常广泛——如果意图不良的人从您那里窃取该信息会发生什么?如果有人购买您的公司并决定以您认为不好的方式使用该信息会发生什么?)获取此信息是否对用户的帮助大于危害?考虑到以上所有因素,发送此信息是否应该是可选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收集信息的潜在危害范围。)如果发送信息是可选的,应该是选择退出还是选择加入?(也就是说,它应该自动开启,如果人们不想发送信息,必须关闭它,还是应该关闭,人们必须选择开启它?)如果是选择加入,该功能是否仍然对足够多的用户有帮助,以证明实施它是合理的?)

有些人会声称,永远不应该发送或存储关于用户的任何信息,所有隐私选项应该始终是选择加入,并且所有信息都如此潜在有害,以至于不能接受任何关于此的辩论。坦率地说,这是一个荒谬的提议。它显然不真实,几乎无法与之争论,因为它是如此令人震惊的非理性。就像液体可能伤害某人(因此在美国不能带液体上飞机)一样,确实存在几乎所有信息都可能危险的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信息都是危险的。

我的武术家朋友经常开玩笑说,他们不应该被允许带任何物体上飞机,因为他们可以用其中任何一个杀死某人。类似地,给定几乎任何信息,有人可能在某处、某个时间用它做有害的事情。如果我知道您口袋里有一枚25美分硬币,我确信在某些情况下我可以用该信息让您陷入严重麻烦。但这并不使该信息在现实中甚至潜在有害。

甚至“每一件信息都应该是选择加入”的想法也是荒谬的。您希望网络浏览器每次加载网页时都问您:“我可以将此页面的IP地址发送给您吗?”嗯,如果您是敌对国家的间谍,也许您会。但如果您像大多数人一样,那可能只会让您烦恼——您会停止使用该网络浏览器并切换到另一个。如果您是间谍或抵抗战士,那么您可能知道如何使用Tor来避免被跟踪。

因此,当我们谈论隐私时,这不是“在某种极不可能的情况下,此信息可能非常有害”的问题,而是在现实世界情况下平衡帮助与危害的问题。现实世界情况可能非常奇怪和意外,但它们至少是真实的,并且可以平衡和讨论。这样做,您可以做出关于如何保护用户隐私的良好决策——获取多少信息,如何告知他们您正在获取的信息,以及当您拥有该信息时您用它做什么。

所以不,这不是一个随意的问题或我们应该刷掉并忽略其危险含义的事情,但也不是一个极端的无法解决的情况,我们必须决定保持一切私密,因为我们无法下定决心。隐私只是我们应该能够基于现实世界情况和数据事实分析,并得出一些实际和有用决定的东西。

-Max

评论

Stuart 说:

2009年12月29日下午12:22

空间隐私和信息隐私之间的区别并不像您所说的那样明确。任何时候拍摄照片或录制音频或视频,它都将空间的感知转化为信息。拍摄照片本身可能没有隐私问题,但如果(例如)您的 significant other 在您同意下拍摄的亲密照片然后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公开,哪种形式的隐私被侵犯了?

这是一个对 otherwise 非常有用和 insightful 的帖子的 nitpick,但我确实觉得尝试定义两种类型之间的绝对区别存在真正的问题。就像真实情况需要微妙和思考 regarding 如何对待隐私一样,涉及到的微妙之处比空间隐私与信息隐私之间的简单二元区别更多。

我认为我的思考方式是,隐私总是涉及信息,只是有时信息的形式是“我在这个特定空间在这个特定时间做什么,或者我看起来/听起来像在做什么”。

Max Kanat-Alexander 说:

2009年12月29日下午6:48

我也考虑过这个问题——照片在某种意义上是信息,就像录制的声音一样。所以是的,这并不是完全明确的,除非我们谈论的是有人实际 physically 站在您的空间中。但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普通人将感知与其他类型的信息区分得足够开,以至于对大多数人来说差异显著,区别成立。

您可能是对的,它总是涉及信息,尽管有时我个人想要空间隐私的原因与信息无关——那种“此刻想独处”的感觉。我想,那里也有一种尺度——如果房间里有人,我会感觉非常不孤独,如果有摄像头,会稍微不那么“不孤独”,等等。

所以是的,一切都有尺度,这些只是这个特定尺度的两个方面——空间和信息。

-Max

Havvy 说:

2009年12月29日下午12:48

我可以建议另一种看待隐私的方式吗:从基本元素向上。在定义人类互动时,我总是从公理“人类行动”开始,然后向上工作;这样做时,我发现隐私不是一项权利,必须被发展。此外,我发现当您在网络浏览器中输入URL时,您在某种意义上选择加入该网站给您的任何东西,无论您知道与否。可能有来自另一个来源的欺诈描述该网站,但网站本身没有过错;来源会有过错,类似于如果有人对非电子资源进行欺诈。

换句话说,小心您的行动。您无法控制别人的想法。如果您尝试,根据定义,您是邪恶的。

Max Kanat-Alexander 说:

2009年12月29日下午6:53

嘿 Havvy。我不会说仅仅因为您输入了URL,您就选择加入网站给或从您那里拿走的任何东西。人们可以轻易地说,选择走在纽约市的街道上就是选择加入被刀刺或抢劫。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城市或街道没有过错。

我会说隐私是“权利”一词定义意义上的权利——这里的定义2:http://www.merriam-webster.com/dictionary/right

-Max

Havvy 说:

2010年1月2日下午12:58

根据那个“权利”的定义,是的。

作为一个人,我没有权利(伦理)侵犯另一个人。未经许可刀刺某人是侵犯的一种形式。通过进入公共空间,我并没有使自己成为公共财产,任由他人随意使用。不,我仍然拥有我的物理身体。另一方面,如果我访问一个网站,除非它是政府拥有的,否则我是在访问私人拥有的数据。这些数据一旦在我的计算机上,可以做任何它想做的事,但如果我不喜欢它在做什么,我就不会去那个网站。

您不仅仅因为在某个位置就选择加入一切。相反,您的行动决定您是否选择加入。在街上,您可能不选择加入任何东西,但您可能要求陌生人在背后刀刺您(不可能,但并非不道德;可能不符合第二个定义下的权利)。当您访问计算机时,您可能不上网或运行由他人制作的程序(极不可能),但您可能会这样做,当您这样做时,您必须决定是否允许正在发生的一切。没有“法律”应该另有规定。另一方面,合同……

Max Kanat-Alexander 说:

2010年1月4日下午5:29

嗯,我不知道公共空间的部分成立——例如,我可以走进另一个 person 制作和拥有的建筑物,那并不给那里的任何人刀刺我的权利。我认为我访问网站并不选择加入我的数据被窃取或受到伤害。

-Max

Janson 说:

2010年1月2日上午9:35

好文章。让我的思路清晰了一些。我想知道您的规则如何适用于中国?政府应该对什么是私密什么不是有发言权吗?对我来说,网络上的隐私与道路上的隐私没有太大不同。您应当小心不要“闪”任何人。您应当用 immodest 术语在 Google 上搜索。

Janson 说:

2010年1月2日上午9:37

您不应当用 immodest 术语在 Google 上搜索

Max Kanat-Alexander 说:

2010年1月4日下午5:20

这是一个好问题,我想。我认为中国政府的问题是一个更基本的人权问题,即人们应该有权随意寻求和发送信息,除非我们谈论的是根本有害传递的信息——例如如何制造氢弹。问题不是隐私(控制谁能发现事情的能力),而是沟通(决定您想与谁发送和接收信息的能力)。

-Max

Janson 说:

2010年1月11日上午8:40

人们应该有权随意寻求和发送信息,除非我们谈论的是有害信息 这需要讨论审查制度。政府不允许。这就是问题。似乎明白了。 sort of.

Max Kanat-Alexander 说:

2010年1月11日下午1:17

是的,当政府试图在非常广泛的基础上决定什么可以接受谈论什么不能时,一切都变得非常复杂。美国的第一修正案使一切非常简单——您可以谈论几乎任何事情,只要它不是 publicly “淫秽”或煽动性的。

-Max

Ekta 说:

2010年1月19日凌晨2:08

隐私,完全取决于个人,他们想分享什么信息,不想分享什么。所以,我同意 dat “空间隐私”。但是,在印度 ders 一个 diff. 图片。例如-长辈,特别是您的父母想知道,或者我 say 到一定程度 shud knw 他们的孩子在做什么。他们可能阻止孩子陷入麻烦,并 avert d situation 如果 sumthng bad 正在 done.Here,他们说,如果您对您的亲近的人或长辈隐藏 sumthng,sumwhr 它是错误的。他们认为您不够成熟,无法做出正确的决定,至少直到您18岁(或可能 above)。

Jason Roysdon 说:

2010年1月22日上午9:24

我不想对印度的法律做出假设,但在美国,您的父母在您18岁之前仍然对您做的任何事情负有法律责任。既然是这样,美国的父母不仅想知道,而且需要知道他们的孩子在哪里以及他们在做什么。他们有法律义务知道。

这是为什么在我的学区,关于孩子被同意离开校园进行医生访问而不通知父母的辩论如此活跃的原因之一。部分问题是父母仍然对他们负有法律责任,即使他们假设孩子在上学时间之前处于学校的照顾之下。此外,父母有法律义务带孩子接受教育(家庭学校和私立学校也是选择,但并非每个人都能负担得起这些选择)。

学区董事会以数字力量显示这是不可接受的,他们投票否决了它(除非父母 specifically 签署文件说学校有他们的许可,让他们的孩子离开进行医生访问而不通知他们)。

Max Kanat-Alexander 说:

2010年1月22日晚上8:03

是的,Ekta 和 Jason 在这里说的都是完全有效的问题——但我认为再次,它归结为危害。父母试图通过接收关于孩子行踪和活动的信息来防止伤害降临到孩子身上。显然,在某些情况下,与父母分享该信息和空间对孩子有益,因此他们理想地应该选择这样做。

-Max

nirali 说:

2010年1月19日凌晨2:17

在信息隐私中,acc to me 它 all differs from person to person 如果一个人认为 sharing that info to another won’t be harmful being an introvert one shud be free to share it. one should keep in mind and check to whom and what info is being shared and after sharing it are there any pros and cons. I also agree with the max’s blog.

Max Kanat-Alexander 说:

2010年1月22日晚上8:04

绝对,它 definitely differs from person to person, agreed. -Max

saroj 说:

2010年1月19日凌晨2:23

some companies have official paid software engineers who restricts hacking,to keep the company’s privacy intact.And also some people work as ethical hacker.So what do you want to say about this ethical hacking in the term of privacy?

Max Kanat-Alexander 说:

2010年1月22日晚上8:05

嗯,这取决于。如果您 truly “ethical”,那么您没有违反个人的隐私 against their will,所以不会有问题。如果有人 specifically 雇佣您尝试侵犯他们的隐私,以便您可以帮助他们提高安全性,我认为没有任何伦理问题。 -Max

Fagun 说:

2010年1月19日凌晨2:30

Privacy depends on individual person if which we want to share information or not. so I belive in “privacy of space”. But when somebody or some country is trying to steal the important information of govt. of India(or any country)through hacking then it is dengerous.

Max Kanat-Alexander 说:

2010年1月22日晚上8:05

嗯,当然。您不会说政府或组织有与个人相同的隐私权吗?毕竟,组织只是一群个人。 -Max

Jason Roysdon 说:

2010年1月22日上午9:40

好读,Max。

关于隐私和加密,我经常听到的一件事是用信封邮寄信件与把它放在明信片上。

有人可以争论说,有人有东西要隐藏,不把它放在明信片上邮寄。然而,我们都知道这是荒谬的,我们只是想保持私密的东西私密,即使它只是琐碎的个人通信。

同样的论点可以用于电子邮件、硬盘等。唯一能看到电子邮件的人是一路上的人(邮件服务器、ISP等)或故意窥探的人——这与明信片/信封的例子相同。

只是 food for thought。当您有敏感信息共置,并且可能有业务义务保持信息敏感时,它变得更加复杂。我们都知道物理安全是一切,但必须有某种方法即使在共享环境中也能完成事情。

我的论点很简单:我不想让您知道我不想向您披露的事情。为此,我将使用我能用的技术方法来防止您知道我不想披露的事情。这并不使我成为罪犯(我喜欢认为我是一个非常道德的人,不违反法律,甚至我不同意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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