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货币生态系统的监管“试错”阶段:挑战与前景

本文探讨了加密货币监管的“试错”阶段,分析了全球监管机构在反洗钱、反恐融资政策上的不一致性,以及术语定义和合规挑战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并展望了欧盟MiCA法规的未来前景。

加密货币生态系统的监管“试错”阶段

一般来说,监管的广泛目标是组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保护他们在社会中的权利和利益。然而,正如我们所发现的,这在加密货币领域并非如此。

自中本聪发布比特币白皮书以来,已经过去了近15年。自那时起,这份发布在邮件列表上的开创性文档催化了一个全新的跨国领域的出现。考虑到已经过去的大量时间以及加密货币的广泛普及,人们可能会期望监管机构至少已经弄清楚了“如何”以及“什么”需要监管,对吧?但似乎并非如此。监管机构似乎并不想提供长期、严肃的解决方案,而是一系列过时的反应性“创可贴”,大多只是描绘了解决方案的幻觉,背后隐藏着不太隐蔽的意图。

加密货币生态系统本身经常被比作“狂野西部”。然而,这也适用于其被监管的旅程。这是一段充满不适合的监管方法的旅程,导致了大量的困境。我们在最新论文《通过监管“试错”塑造加密货币守门人》中探讨了技术与监管之间的这种紧张关系,主要关注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建议和欧盟第五反洗钱指令。

从历史上看,直到丝绸之路的兴起和最受欢迎(当时)的交易所Mt. Gox崩溃后,监管机构才意识到需要采取行动。这里宣传的主要目标是遏制犯罪活动并为消费者/用户提供监管保护。然而,直到最近,大多数选择采取行动的监管机构所采取的监管步骤主要是针对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方法,其他有限的倡议零零散散。虽然这种方法可能有一些潜在的好处,但它并不1.全面,2.全球,3.稳定/持续,或4.量身定制以应对加密货币的特定风险和特征。换句话说,不同的监管机构一直在测试不同的方法,同时进行,彼此之间没有互动,也没有适当承认生态系统的真实需求和风险。

不适当的监管会引发什么?

在我们的论文中,我们认为上述情况在许多方面造成的危害大于好处。下面,我们讨论其中一些问题:

首先,所采取的行动不是全球范围内的决定,而主要是一些司法管辖区内的个别决定。我们离建立全球监管共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使得不想遵守的犯罪分子或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如交易所和托管人)可以通过“购物之旅”轻松规避合规,找到其他“欢迎”的司法管辖区。

许多监管机构选择通过反洗钱和反恐融资(AML/CFT)政策采取行动。在这里,他们将完全相同的适用于现有金融体系的法规应用于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这里的问题是什么?嗯,这些法规是多年测试和针对传统金融服务概念量身定制的结果。然而,加密货币描绘了一个反叛的领域,需要自己的量身定制。即使采用预先存在的监管制度,与创建全新的独立框架相比,也是如此。这种缺乏量身定制的方法的不一致性反映在实践中低合规水平上。此外,本应 robust 和严格的 AML/CFT 政策在有效性方面经常受到质疑。这里的问题是,如果这些政策在传统金融体系(它们是为之设计的)中不是最优有效的,我们怎么能期望它们在加密货币中有效呢?

当一些司法管辖区选择采用法规而其他司法管辖区不(或尚未)采用时,我们面临“日出问题”。在这里,服务提供商遇到与合规及其与其他对手方(尤其是位于未实施类似加密货币法规的司法管辖区的对手方)的 perspective 关系相关的挑战。换句话说,日出问题引发了关于合规和非合规服务提供商之间关系性质的问题。当涉及到诸如旅行规则(根据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建议16,旅行规则要求服务提供商“VASPs”在进行交易时获取、持有和传输发起人和受益人信息)等规则时,尤其如此。合规服务提供商是否应与不合规的服务提供商共享用户和交易信息?合规服务提供商甚至应该与不合规的服务提供商打交道吗?

在讨论影响和重要性时,术语和定义经常被低估。但如果我们告诉你并非如此呢?在法律世界中,术语和定义在确定法律范围方面起着关键作用,从而确定什么受法律约束。例如,一个国家可能决定选择一个独特的术语(例如加密资产、虚拟资产、虚拟货币、数字货币等)或不同的特征(它是证券?商品?财产?还是根据法律委员会的建议称为“数据对象”的全新财产类型?)。在这里,术语和定义缺乏确定性和共识通常构成创建全球统一框架的第一个障碍。如果不同的司法管辖区以不一致的方式定义和表征加密货币,那么创建统一的全球监管空间将是一段相当艰巨的旅程。

为此,大多数上述监管行动不断修订和更改。这混淆了企业和消费者,并对那些真正想遵守法律的人施加了额外的压力。

最后,继上一点,合规总体上可能是负担沉重且财务成本高昂的。这使中小型企业和初创企业处于不利地位,并可能推动它们要么不完全合规,要么搬迁,要么关闭。

监管“试错”阶段会很快结束吗?

在全球范围内,这不太可能,因为没有在国际层面进行严肃的会谈以带来统一和创建标准化框架。然而,在区域层面,欧盟的加密资产市场法规(MiCA)被视为第一部全面的立法,刚刚被欧洲理事会通过。这个框架寄予厚望,旨在为该领域的许多活动带来标准化,并在整个欧盟范围内实现统一。然而,鉴于该领域快速的发展步伐,我们像许多人一样认为,到其条款全面生效时,它们已经过时了。例如,其中一些与稳定币和加密货币交易所相关的条款将在其最初发布几个月后生效(预计在官方公报上发布的日期是2023年6月)。MiCA 可能在理论上试图解决该领域的许多问题,但最终,真正的力量在于执法。

另一方面,MiCA 只覆盖欧盟边界内的生态系统,这将其他司法管辖区排除在外。其他主要参与者如美国和英国在方法和方向上处于不同的区域。例如,英国打算将某些活动整合到现有制度中,而不是像 MiCA 那样建立完全独立的框架。这些方法上的差异在实践中可能造成障碍。我们最近回应了英国财政部的未来金融服务加密资产监管制度咨询呼吁。

结论

有些人指责监管机构缺乏技术理解且行动缓慢;其他人将责任归咎于技术。然而,这不再仅仅是“谁”的问题,而是“什么”可以做以减轻和停止对消费者的不利影响,他们仍然是最受影响的人。为此,为了避免陷入任何技术的“监管试错”阶段,是时候让政策制定者考虑替代的创新方法和政策制定方法了,因为追赶已经过时。

致谢

特别感谢论文的合著者,Ingolf Becker 博士和 Marie Vasek 博士。照片由 Alesia Kozik 从 Pexels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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